不過作者忽略一件事,房東根本沒有房貸,房子可能在低價購買、置產多年,因為出售、換屋,在高房價、重稅下困難重重,因為種植因素困窘、逼不得已,只好暫時出租。作者考量的是自己買屋、租屋,自己和自己比較,想像成房東出錢補助房客,實在有點離奇了。

https://house.yahoo.com.tw/租屋買房差多少-專家-房東貼錢讓你用-072755635.html?fbclid=IwAR1b8NhJhupQtZurpL3uQqqpQRKQTDmiL1FLiElLbtqrRE1YxaVMxNBLf-A 

 李昌鵬在《破解黑心話術「購屋超級攻略」》一書中點出自身案例,「大家都知道我是租屋族,我的租屋處在臺北市中山區,算是相當市中心的地段,這邊捷運附近的電梯大樓,每坪售價大約是 90 萬新臺幣左右,以一間不含車位的三房40 坪來算,總價差不多是 3,600 萬上下。」

假設今天作者決定不租了,以3,600 萬的房子來說,分三十年繳房貸(利率以 1.6%來估計),至少先準備約800萬的自備款(含 720 萬頭期款與 72 萬仲介費,再加上其他稅務費用)。並且每個月要支出約 11 萬的房貸(本金加利息)。

但如果今天是用租的,情況就大不相同!以同樣地區三房的租金行情來看,平均租金大概落在 35,000 元至40,000 元左右,以 38,000 元來計算,相較於用「買的」的月支出 11 萬,租屋買屋之間,每個月就相差72,000 元的現金流。而站在房東的角度,為了收租客這筆租金,自己不但先砸了 800 萬現金出去,每個月還得再額外「倒貼 72,000 元」,房東出租這間三房的現金流,完全是「負的」典型的負資產。

李昌鵬以理性的數學計算,租屋不但不是在幫房東繳房貸,實際上還是「房東貼錢讓你使用這間房」!房東這麼做的唯一目的,只是希望透過你的租金稍微補貼一點,讓自己有期待未來房價上漲的機會罷了。

李昌鵬提出正確觀念是,租屋不但不是在幫房東繳房貸,反而是一種低成本的投資,因為我們只需要支付少少的房租,就能一邊存錢、一邊靠投資放大本金、一邊等待空頭期危機入市撿便宜的機會,讓你能保持最大的經濟彈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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