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個人共組家庭,和姓氏無關
歐洲很多國家的人,為了記錄自己的家族史,姓氏都非常長。1983 曾經問過一個西班牙裔留學生姓氏,他回要長的還是短的。
原來他們的長姓氏是父母、祖父母、歷代祖先的姓氏組合,兩個人的小孩就繼承兩個人的姓。張村和李村生的小孩就加姓張李,後代「繼承的姓氏」就越來越長。
美國人覺得這實在很無聊,歷史太清楚和不清楚簡直沒有兩樣。可能因為如此,美國人結婚,通常女性就改成男方姓。女權抬頭後,姓啥就兩個人自己決定,反正美國人姓、名,想改就改,也有人宣稱自己只有名、沒有姓,他的姓名就是一個字,因此美國姓氏和家族歷史原本就不太有關係。
美國人的姓氏只是用來稱呼這個家庭,和性別原本就沒有關係,東方國家一結婚就失去女方祖先的資訊,到底是因為重男輕女造成的習俗,還是因為誤解姓氏從男的緣由才衍伸重男輕女的風氣,恐怕像雞生蛋、蛋生雞一樣不可考。
總之,男方的姓原本就沒有女性祖先的紀錄,女方的姓也是如此,男姓、女姓都來自長期對女姓不尊重的結果,如果從夫姓是歧視女性,從父姓其實也是如此,不管男女,太執著父姓,實在對性別平等的意義、幫助不大。
就像美國的姓,只是為了方便別人如何稱呼而已,和男方女方關係不大,如果我們願意還原姓名的原意,就能和性別歧視脫鉤。
至於回娘家這種事,問題不是「什麼時候回娘家」,應該是這個「回娘家的習俗」,無法肆應時代改變才會造成問題。
男方女方都有原生家庭,以前男方繼承家族財產、女方「嫁入」男方家裡,平時難得有「女方回娘家」的機會,才衍生「回娘家」的習俗。
現在多數年輕人都不住在父母家裡,父母也不住在祖父母家裡,女方也會繼承自己父母的財產,因此男方過年、平時都一樣,也和女方一樣,有「回自己娘家」的需求。
好在現在交通方便,很多人平時就會回娘家,有的還經常回娘家,甚至常常各自回自己的娘家當媽寶,早就沒有過年回娘家的需求。
有朋友住在岳父母家附近,孩子上學後,太太每天都回娘家,第一次聽他說起,以為是在開玩笑,後來才知道,很多在竹科工作、和新竹太太結婚的朋友,都是這樣。很多新竹的岳父母,好像女兒永遠在家。
兩人共組「新家庭」後,男方和女方的待遇與法定權利其實沒什麼差別,只是很多人不知道父姓原意,或不瞭解姓氏只是一種迷失。
回娘家什麼時候都可以,自己被禮俗綁住,又來抱怨禮俗不合理,多少也是在自找麻煩。
話說回來,人,就是社群的動物,群體的制約,有時很難用理性分析。要不要回娘家、制度需不需要變動,有時侯還是讓很多人很為難。說穿了,這些都是小事,為小事動肝火,壞了大事才是不值得。